关于严明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日期:2020-12-3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2021年元旦、春节临近,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筑牢思想防线
学校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到节日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省实施细则,倡导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带头讲规矩、守纪律,坚决反对“四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引导广大党员和师生员工筑牢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二、增强规矩意识,严守纪律要求
各级领导干部、全体教职工要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树立疫情防控大局观念,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做到以下要求:严禁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禁餐饮浪费、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借机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工会福利;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参加由管理服务对象、学生及学生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收送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三、加强执纪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抓早抓小、强化教育监督。各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本部门落实“两节”期间纠正“四风”情况的督查。纪检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监督专责,加强对节日期间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顶风违纪问题一律严查快处,及时通报曝光,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监督举报电话:0553-5971065
监督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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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