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省级教育督导评估专家推荐人选的公示

来源:质量保障处 添加日期:2021-04-15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推荐省级教育督导评估专家的通知》(皖教督函〔2021〕5 号)和学校《关于推荐省级教育督导评估专家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评选条件,经各二级教学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学校拟推荐丁增稳、夏名首为省级教育督导评估专家。

现就评审结果向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 2021年4月15日至4月2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信、来访,学校对署名的意见和反映将负责调查。提倡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于对所反映情况作调查了解和及时回复。

质量保障处联系方式:0553-5971210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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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障处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