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纪委办公室 添加日期:2021-09-15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2021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将至,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以贯之抓好作风建设,营造立德树人、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双节”期间正风肃纪、整治“四风”作为严肃党内生活和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以律己,做遵规守纪的表率。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通报的“违反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警示,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主动性和自觉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教师严守廉洁过节有关纪律要求和疫情防控规定。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各级领导干部要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纪律要求和工作方案。
二、严守纪律要求,强化师德师风。全校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行为准则,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法规范从教行为,守牢职业行为底线,自觉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餐饮浪费、公款吃喝、违规公务接待,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借机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工会福利;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参加由管理服务对象、学生及学生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防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月饼券、微信红包、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节日病”。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三、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执纪问责。学校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醒在前,教育在前,预防在前,通过电话、网络、来信、来访等多种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对节日期间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所在党组织及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查处的违纪问题和相关责任人及时进行通报曝光。
监督举报电话:0553-5971065
监督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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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