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安排,现将学生专业技能竞赛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申报的项目应为指导学生参加专业技能竞赛(不含全国、全省、校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互联网+比赛、教学能力大赛和教师自己参加的其他比赛),已经申报过奖励的不在接受申请。
2.申报奖励的赛项须在校技能大赛管理系统中已申报项目,未在系统内申报赛项、赛队的,学生或指导教师参加过全国(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不予奖励。
3.申报奖励时请提交专业技能竞赛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获奖证书(时间限于2024年1月1日-2024年9月15日)、比赛通知等佐证材料,纸质材料需盖章送至弘商楼214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4.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4日17:00,逾期不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