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级模块选课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我院2011级实施性教学计划安排,下学期11级部分专业的部分课程进行模块教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模块)原则 1.各专业选课仅为本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安排表中的课程,不允许跨专业选修其他课程。 2.对某一专业而言,选课以整个模块为单位,不允许在同专业的不同模块任选课程组合。 3.対于某一模块,原则上选课人数少于35人不得开班,低于35人将并入另一模块或重新选课。 二、各专业选修课程 见附表 三、选课操作流程 教务处将于 四、几点具体要求 1.模块选修课程为每个同学所必选,所有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必须亲自到场进行选课。漏选影响编班,贻误上课不能毕业,后果自负。 2.各位同学在选课时要高度认真,一旦选定不准更改。 3.各位同学选课前务必把“选课原则”看清楚,有的放矢。 4.各班辅导员为班级模块选课的责任人。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