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级模块选课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添加日期:2012-04-09

关于11级模块选课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我院2011级实施性教学计划安排,下学期11级部分专业的部分课程进行模块教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模块)原则

1.各专业选课仅为本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安排表中的课程,不允许跨专业选修其他课程。

2.对某一专业而言,选课以整个模块为单位,不允许在同专业的不同模块任选课程组合。

3.対于某一模块,原则上选课人数少于35人不得开班,低于35人将并入另一模块或重新选课。

二、各专业选修课程

  见附表

  三、选课操作流程

教务处将于2012414(星期六)0900——2012年日420(星期五)1700开放选课网站,网址:http://172.16.0.235:8081(机房用户,推荐使用)或http://218.22.71.228:8081(外网用户)。用户名为每位同学的学号,初始密码为每位同学的身份证号码,学生进入系统后务必在信息维护中及时更改初始密码。进入后选择“网上选课”内的“学生选专业方向”。

    四、几点具体要求

1.模块选修课程为每个同学所必选,所有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必须亲自到场进行选课。漏选影响编班,贻误上课不能毕业,后果自负。

2.各位同学在选课时要高度认真,一旦选定不准更改。

3.各位同学选课前务必把“选课原则”看清楚,有的放矢。

4各班辅导员为班级模块选课的责任人

特此通知

   

201249

附件:   2011级专业选修课备选课程表.xls

教务处
2012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