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114号)等相关文件部署,我校认真组织了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教学工作委员组织校内外专家于2020年10月12日完成了项目评审工作,现对评审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0月12日—14日(18:00截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信、来访,学校对署名的意见和反映将负责调查。提倡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于对所反映情况作调查了解和及时回复。
来访部门: 教务处 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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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质量工程项目评审推荐结果(见行政办公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