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科研项目管理流程,现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校外科研项目审批流程进行规范,实施“先审批再申报,立项再审批配套资金”的审批流程,并及时在科研系统校外项目管理中进行项目申报和立项登记备案。
二、为提升科研项目申报质量和实施效果提出以下建议:
1.项目申报重点瞄准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含专项)、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芜湖市科技项目等高层次科研项目和企业委托横向技术服务课题;
2.项目实施坚持“既重申报又重实施”原则,全面提升项目研究质量,加强高水平成果积累,促进研究成果转化和应用;
3.项目研究坚持“聚焦方向,凝练特色”的原则,不“贪大求多”,以“有组织、有方向、高质量”的要求不断推进项目研究。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