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编报安徽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培育库项目任务书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添加日期:2021-11-11

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
   实施安徽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项目培育库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以及孙春兰副总理调研安徽时有关要求,是贯彻落实《安徽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创建安徽省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实施‘皖江经济带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创新发展’‘皖北振兴和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脱贫攻坚技术技能人才创新培养’项目建设”要求。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安徽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培育库项目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0〕56 号)要求,现就有关项目任务书编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报项目范围

我校获批的安徽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项目。

二、建设周期和立项时间

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截止日期不超过2023年12月。

三、建设经费

根据教务处、科研与校企合作处预算专项通知编制

四、编报方式
    项目组要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细化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预期成果、支持保障措施、年度经费安排等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负责人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和方案,加强承担的项目建设的执行和监督力度,确保项目建设进度和预期目标的实现,并于2021年1114日前,将《安徽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1)(WORD版和PDF版)统一为“项目编号+申报单位+所在市”发送科研与校企合作处邮箱:[email protected],同时交送纸质稿1份到科研与校企合作处。任务书将作为项目执行、中期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

    联系人:殷西祥, 联系电话:5971227 办公室:弘商楼407。

 



附件1 安徽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项目建设任务书.doc

安徽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培育库项目安徽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培育库项目.xlsx


教务处、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