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
内容来源:  添加时间:2023-09-26


接上级新增发展团员工作的通知,学校根据上级下达计划和各学院实际团员情况,下达2023年秋季学期发展团员工作通知。

一、团员发展名额

根据上级新增发展团员工作安排,按照“科学调控、统筹发展、提高质量、强化落实、加强监督”的要求,进一步严格入团标准、严格规范发展程序、严格调控发展数量结合各学院学生数比例进行确定,根据个二级学院团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提升团学组织吸引力等综合考虑,现对2023年秋季各二级学院团员计划进行分配。见附件1。

二、工作任务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发展团员是团的建设基础工程,各二级学团总支、班级团支部要充分认识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发展团员工作作为本年度团的一项重点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从根本上提高发展团员工作科学化水平。

2.严格团员入团标准。团员发展工作必须认真执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规定,要做到程序完备、手续齐全、档案完整。递交入团申请、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教育培养考察、填写入团志愿书(需明确2名入团推荐人)、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委员会批准、入团宣誓等入团程序要严肃规范。

3.规范团员发展程序。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按人数分配比例确定本学院发展团员名单(分配比例详见附件1),并将入团积极分子花名册于2023年10月13日(周三)前(见附件2)报送至校团委

三、发展对象及条件

1.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我校在籍学生;

2.思想积极上进,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无违规违纪记录;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良好,热心班级公共事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四、发展程序

1.由个人向团支部递交亲手撰写的入团申请书;

2.各团支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对入团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核,根据学习成绩与思想表现确定本支部入团积极分子名单;

3.各团支部需要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再次审查,召开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会议需支部成员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才能通过)确定入团积极分子,报团总支批准,并指定或报请相关党组织指定1-2名团员或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4.各团总支将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通过预审的入团积极分子有关信息填入发展团员登记表,申领入团志愿书(预计12月发放)。

5.校团委集中对入团积极分子进行团课培训和考察(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培训、3—6个月的培养期);

6.考察合格的发展对象需在入团介绍人的指导下认真填写《入团志愿书》(一人一册、对应编号),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发展对象入团,讨论通过形成决议写入《入团志愿书》,由团支部规范建立新团员档案,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建立新团员电子档案。

7.新发展的团员信息须及时录入“智慧团建”,低龄入团、已入团、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将无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联系人:吴老师    0553-5972959



附件一:/tuanwei/upload/files/2023/9/23年新增各学院团员人数分配.docx

附件二:/tuanwei/upload/files/2023/9/2023年新发展团员花名册.docx

共青团港澳免费资料大全委员会

2023.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