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春之声”校园歌手大赛的通知
内容来源:  添加时间:2024-03-04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进一步弘扬校庆精神,展现我校大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以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助力学校“双高”验收和职教本科建设,用丰富的校园文化成果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华诞献礼。校团委特举办春之声”校园歌手大赛。为保证活动的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 活动主题:

激扬青春·‘音’为梦‘响’

. 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 主办单位:港澳免费资料大全校团委

承办单位:校学生会文艺部

. 参赛要求:

1.歌曲主题:参赛歌曲应充分展示当代大学生青春活力、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体现健康、高雅的审美追求。歌曲应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校园特色,鼓励原创作品、体现新徽商精神以及校史文化的作品参赛。

2.演唱形式:可以采用独唱、重唱和组合演唱的形式,鼓励创新,可通过乐器伴奏、舞美装造等营造更好的舞台效果,达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

  五.比赛赛制:

初赛:32716:0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活动大厅举行。选手清唱30秒或者清唱半首歌曲,专业评审现场亮分。排名前14名选手晋级校级决赛,同时从初赛选手中招募30名音乐爱好者担任决赛大众评审团。

决赛之夜:暂定4月上旬,晚上19:00行知礼堂举行。

第一轮:两两对决。每位选手演唱拿手曲目(伴奏自备,时间为2分钟以内,时间到主持人提示结束表演)。每组结束后根据七位评委举牌投票,确定晋级1人,待定1人。本轮结束,共晋级7人,待定7人。

第二轮:大众评审

待定的选手,清唱30秒进行PK。30名大众评审团依次上台投票,确定3名选手晋级。与上一轮直接晋级的7位选手组成十佳歌手。

第三轮:终极PK

十佳选手终极PK,伴奏自备,演唱时长3分钟以内,评委打分决出冠亚季军。

决赛当日,各二级学院组织观众、亲友团给选手们加油助威。

   六、活动报名:

参赛同学请于320日前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加入比赛交流群:903763752


七、评奖细则:

评选十佳歌手以及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和物质奖励。

三等奖以上奖励:

一等奖 奖金300元

二等奖 奖金200元

三等奖 奖金100元

共青团港澳免费资料大全委员会

20243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