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学生社团院级资助活动项目申报的通知
内容来源:  添加时间:2016-03-14



院团字(2016) 5号


关于启动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社团院级资助活动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学生社团:

  根据《港澳免费资料大全学生社团活动项目资助与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为了加强社团活动的计划性和规范性,促使社团良好地运作与发展,本学期学生社团资助活动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1、每个社团限报一至两个项目;

2、项目要求:申报活动应在体现本社团自身特色的基础上围绕组织建设、思想引领、创业就业、科技创新、社会公益、文体运动、社团文化建设等主题进行申报;

3、申报的项目须提交《学生社团活动实施计划书》,在学生社团活动实施计划书组织机构构想栏中明确活动的目的、意义,实施计划并在经费预算栏中填写详细的经费使用安排。

  

  二、项目评审程序

  1、项目的申报时间为2016年3月2日至3月11日;

2、由院团委成立项目评审小组,评审时间为3月15日至20日;

3、评审通过的项目将在团委网站上公示

  三、项目和经费管理

  本次资助项目总数为20个,活动的总经费额度为两万元,活动过程中经费开支须按照活动计划书严格执行,所有活动支出原则上必须索取有税务章的正规发票方能进行报销。实际操作中经费超支的部分需至少提前3天向院社联提出申请,实际活动对照活动计划节省的经费按照50%的比例计入本社团的经费额度,可用作今后的活动开支。

  四、活动的检查与评估

  1、获得资助的学生社团项目组在活动开始3日前,把活动的内容、形式、时间和地点通过电子邮件发给社团各管理办邮箱;

  2、活动过程中,项目组要及时将活动宣传报道稿、活动照片通过电子邮件报社团联合会宣传纪检部邮箱;

  3、社团联合会各分类管理办负责协同社联秘书处和组织财务部对活动效果进行检查评估。

  五、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以内,社团应完成《社团活动实施计划书》实施篇和总结篇,连同活动中的文档资料交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完成经费报销,超过14个工作日不予报销。

  六、资料附件

  1、《港澳免费资料大全学生社团活动项目资助与管理办法》

2、《港澳免费资料大全社团活动实施计划书》


院社团联合会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