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外语系召开法律事务151班校外综合实训动员会

  2017年9月6日晚7点,人文外语系法律事务151班在砺能楼4教学法庭召开了2015级法律事务专业校外综合实训动员会”。人文外语系主任王锦坤、法学教研室主任周平及校内指导教师和全体法律事务151班同学参加了会议,动员会由洪媛老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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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文外语系主任王锦坤老师就本次实习活动的重要意义、实习纪律和相关任务做了动员讲话,对即将踏入实习岗位的同学提出了一下要求和建议。首先,安全是重中之重,特别是这次实习点增加了比较远的三山区法院和无为县法院,无论是实习指导老师还是学生应当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其次,学会微笑,无论待人还是处事,都应当怀揣一颗谦卑和真诚的心,从小事做起,微笑和真诚待人。最后,从小事做起,勿以事小而不为,踏踏实实做好指导老师安排的每一件事。随后周平老师介绍了本次校外综合实训的性质、特点、意义和具体要求,认为本次校外综合实训是参加实训的同学应当完成的一门具体课程,是理论联系实际的纽带、是在校学生向法律职业人转换的桥梁,是人生一次难得的经历,要求同学们安全第一,平平安安上班和下班;巩固和提升学兄和学姐们10几年来在各实习单位创造的美誉;遵守各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等,争取在11月中旬的实习总结大会上相老师和母校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动员会后,各实习点指导老师与本组学员进行了见面交谈,沟通相应实习细节,为接下来为期两个多月的校外综合实训顺利开展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