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添加日期:2024-09-14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切实保障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皖教〔2019〕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日制在籍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2级、2023级、2024级。
二、认定学年
2024-2025学年
注: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每年重新认定为困难生身份的学生。
三、认定方式
线下、线上(数字安商或今日校园APP【困难生】模块)相结合。
四、评定时间
线上学生端开放时间:9月14日-9月19日(更新2024级新生班级开放时间:9月24日-9月27日)
请于9月30日前,完成学院评审与公示,由资助专员老师将纸质与电子材料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大学生服务中心311#)及校资助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认定依据
依据《港澳免费资料大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商职院字〔2024〕101号)。(学生参见新版《学生手册》,辅导员参见OA公文阅读中新修订文件,保证评选前学生已知悉新修订文件)
六、特别提示
2022级、2023级“系统提示特殊群体”名单,已由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到各二级学院资助专员,并导入线上【困难生】模块予以提示。数据动态更新,请注意核查并保护学生隐私。
2024级“系统提示特殊群体”等近期数据更新后正式开始认定,新生转专业的,要在转专业后的班级认定困难生。
退役士兵身份的学生依据个人自愿申请的原则参加困难生认定。
请使用最新版《2024-2025学年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申请前请先查看《填写说明》及《操作手册》。特殊群体学生务必完整上传对应的佐证材料,申请学生必传已填好的《申请表》(个人承诺栏必须手填)。辅导员检查,资助专员和资助中心核查。
下载:2024-2025学年困难生认定申请表及填写说明 班级评议记录表(辅导员下载 需上交) 线上【困难生】操作手册-学生端 线上【困难生】操作手册-辅导员端 线上【困难生】操作手册-资助专员端 二级学院上报材料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