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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荣获省第一届教育系统文明单位称号

日期:2015-10-10 16:27   来源:办公室

  近日,经省委教育工委考核、评选并公示,批准省内31所学校为第一届教育系统文明单位,我院榜上有名。这是我院继荣获“芜湖市文明单位标兵”、“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后在文明创建活动中取得的又一突出成绩,标志着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迈上了新台阶,是学院内涵建设的新突破,也是学院办学成果的重要体现。

  文明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任务,涉及建设发展的方方面面,要求获评单位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教学水平优良,办学实绩显著;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校园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学院一直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全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将文明创建渗透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转化为全院师生的自觉行动,通过坚持不懈开展学雷锋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学习型单位建设、女生文化节、宿舍文化节、“我们的节日”活动、阳光体育文化活动、优质服务活动和优美环境建设,取得了十分丰硕的成果,探索出了一条既符合文明创建要求又具有本校特色的创建之路,形成了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

  被省委教育工委批准为教育系统文明单位立项建设单位以来,学院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作用,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将教育系统文明单位创建与学院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文化传承创新紧密结合,不断总结建设经验,开拓工作思路,做到了创建领导有力、创建机构健全、创建目标明确、创建工作规范、创建载体多样、创建内容丰富,全院师生积极践行、广泛参与。通过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学院育人环境显著改善、师生素质显著提高,为建设好国家骨干高职院校,迈向国内一流高职院校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文明创建没有止境,学院发展任重道远。荣获省第一届教育系统文明单位称号既是对学院多年来一直重视精神文明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学院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鞭策。站在新的起点上,学院将在各项工作成绩基础上,继续扎实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做到与履行社会责任相结合、与提升学院形象相结合、与加强学院内涵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学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