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开展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6-21 17:00   来源: 发展规划处

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发〔2023〕75号)精神,为全面总结评估学校“十四五”规划前半期实施情况,做好后半期的各项建设工作,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重点

“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应围绕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中确定的规模发展目标、重大工程及改革任务等开展,评估的重点是规划组织实施情况、主要目标落实情况、重点工作任务与重大工程完成情况、发展环境分析与预测。

二、评估内容

与省“十四五”规划衔接,制定印发学校“十四五”规划,规划任务分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及监测评估等工作总体情况。

“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及任务进展情况,包括指标实现进度、完成五年目标的趋势判断等。

规划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和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包括实施的阶段性成果、产生的效益分析。

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十四五”后半期学校(学院)后续发展的对策或建议,包括对发展规划的调整和补充,进一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等。

研究“十五五”重大工程和项目。结合中期评估,条目式列出重大事项,包括背景及必要性、主要内容、预期效果等。

三、评估数据时点

中期评估中涉及主要目标指标,年度数据截止时点为2022年12月31日,月度数据截止于2023年6月30日,正式数据出来前可提供预估数。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统计截止为2023年6月30日。

四、任务分工

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提纲及任务分工表见附件1,学校“十四五”专项规划中期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提纲及任务分工表见附件2,请各部门严格按照分工和自评报告格式进行撰写并填写附件1中“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十四五”规划集中体现学校“十四五”期间发展思想、发展目标、发展举措,是学校各项工作的整体布局和顶层设计。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评估、全面分析。

(二)加强协同。各牵头单位负责对应任务自评报告材料的统筹、统稿和上报。牵头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联系配合单位提供相关材料,其他各部门、各单位应积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工作。自评报告应严格按照提纲撰写,文字精炼,数据真实。

(三)明确进度。各牵头单位请于73日前按要求将材料电子稿发至发展规划处邮箱:[email protected]学校十四五规划和各专项任务规划自评报告将提请学校审议。


附件详见电子政务

1.学校“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提纲及任务分工表

2.学校“十四五”专项规划中期评估自评报告撰写提纲及任务分工表

3.港澳免费资料大全“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发展规划处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