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产业教授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7-31 12:18   来源: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学校“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更加畅通、开放的“双聘”型教师队伍建设与保障新模式,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着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的能力,根据安徽省职业院校产业教授选聘办法》(皖教高〔2022〕14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29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开展2023年安徽省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根据学校前期安徽省产业教授岗位需求申报,安徽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向社会统一发布职业院校产业教授岗位需求见《2023年安徽省产业教授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二、申报遴选

1.各二级教学单位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申报对应岗位。

2.各申报人于8月10日前填报《安徽省职业院校产业教授申报书》(见附件2)和《安徽省职业院校产业教授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3.符合条件的人选只可申报一所学校一个岗位,已签订聘任合同的芜湖市“产业教授”优先选聘,学校将组织评审推荐。

三、材料报送

1.学校拟聘任的产业教授于8月14日前将附件2的PDF扫描件(企业盖章)发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邮箱[email protected],同时报送纸质版(佐证材料与申报书一同装订,一式四份)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407办公室。

2.拟报送的产业教授申请材料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科研与校企合作处统一报安徽省产业教授选聘办公室。

联系人:殷西祥     电话:0553-5971227


附件:1.2023年安徽省产业教授岗位需求表

2.安徽省职业院校产业教授申报书

3.安徽省职业院校产业教授申请汇总表

4.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安徽省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29号)

5.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产业教授选聘办法的通知》(皖教高〔2022〕14号)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