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小金库”防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4-01-12 10:24 来源:监察审计处
各二级教学单位,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小金库”常态化防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秘财〔2024〕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23年度“小金库”防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自查自纠
各部门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并如实填报《港澳免费资料大全“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见附件),经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并在本部门公示后,于2024年1月1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校“小金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弘商楼421室)。各部门在自查自纠过程中未发现任何问题的,也需“零报告”。
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处)、财务处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重点对有举报线索的或重点部门进行督导抽查,对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三、设置群众举报方式
1.港澳免费资料大全“小金库”防治工作举报电话:0553-5971065,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安徽省“小金库”防治工作举报电话:0551-6815013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监察审计处 财务处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