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内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1-22 15:40 来源:教务处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丰富和优化我校公共选修课程(以下简称公选课)资源,根据《港澳免费资料大全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试行)》(院教字〔2024〕1号)文件要求,结合教学工作实际,现将校内公选课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内公选课申报要求
校内公选课设置原则与开课要求详情见院教字〔2024〕1号文。
二、校内公选课申报流程
1.教师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教师在教务系统内申报校内公选课课程,根据系统要求填写课程名称、课程简介、课程学时、团队成员等基本信息,申报系统将于2024年2月1日开放。
2.开课单位进行选拔推荐
开课单位可在教务系统查看本单位课程申报信息,需对照文件要求对课程申报数量、团队成员职称及专业背景、课程基本信息及授课相关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核,具体选拔审核方案由开课单位自行制定,审核相关材料留存待查。
3.制定并提交课程标准
选拔通过的课程,需在教务系统里制定并提交课程标准,默认由申报人填写,也可由申报人指定团队成员进行录入。开课单位需对教师提交的课程标准进行审核,随后推荐至学校。
因后续学校层面将组织审核与遴选,为保证下学期校内公选课正常开课,以上工作需在2024年3月15日之前完成。
三、其他要求
1.为保证校内公选课课程库的完整性与一致性,推进课程内容更新、保证课程教学质量,在此之前开设过的校内公选课如需继续开课需重新申报。
2.本次申报并通过学校审核的课程,将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开课,在下一开课周期无需再次申报。
3.鼓励团队成员根据自身擅长领域分配授课内容,采用分专题(章节)授课的形式,集体打磨精品课程、打造优质课程。
4.在课程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李路老师(0553-5971071)。
教务处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