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做好“省社科界青年学人成长计划”课题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4-06-12 17:43   来源: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通讯员: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社科界青年学者协会《 关于实施省社科界青年学人成长计划的通知》(皖青协通字[2024]4号),为做好我校此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计划”由课题立项、项目运行、计划完成三部分组成。旨在以立项课题为载体和样本,围绕选题优化、论文撰写、更高级别课题申报等青年学人成长要素,通过“学人导师(项目负责人)”全过程参与、全要素指导,助推青年学人快速成长。

“计划”采取项目制。由安徽省社科界青年学者协会(以下简称“省青协”)“青年学人导师团队”成员担任具体项目负责人,负责督促、指导项目的运行和管理。

二、计划实施

1.课题立项

申报人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操守和职业道德,学风严谨,诚实守信。

(1)申报人年龄须不超过35周岁(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具有硕士或以上学历,中级或以下职称。

(2)课题不设选题指南,由申报人根据学术方向和研究专长,自拟课题名称填写申报书(见附件1),限申报一项。

(3)课题设资助项目和非资助项目,立项数量根据申报情况确定(含高职高专专项)。立项课题原则上在1年内完成,延期最长不超过半年,到期未结项者,项目予以撤销。

2.项目运行

申报人须从“青年学人导师团队名单”(见附件2)中选择一位意向“学人导师”。课题立项后经省青协总体平衡和学科调剂后,确定最终“学人导师”人选并担任项目负责人。“学人导师(项目负责人)”负责督促、指导项目的具体运行。

“学人导师(项目负责人)”须履行以下职责:

(1)以立项课题为载体,就选题方向、学术规范、研究方法、论文撰写、发表运用等提供全过程、全要素指导。

(2)以立项课题为样本,就省部级以上等级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的规范化、高质量撰写提供个性化、精准化帮助。

(3)指导青年学人完成一篇课题论文和一份高质量的省部级以上等级课题(项目)申报书。督促课题按期结项,并签署同意结项意见。

3.计划完成

(1)课题结项。课题成果(应标注“2024年度青年学人成长计划专项课题”,字数不少于5000字)须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或在省社科联组织的“学术年会”“三项课题”“双融双促”等征文活动中获得奖励;提交高质量的省部级以上等级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一份。

(2)激励措施。项目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上发表,或结项后1年内成功孵化立项省级及以上课题(项目),或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则鉴定为“安徽省社科界青年学人成长计划优秀成果”,该项目“学人导师(项目负责人)”将获“安徽省社科界青年学人成长计划优秀导师”称号并予奖励。

三、有关要求

1.申报人经本人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审核后申报。申报单位参照市厅级项目对立项课题加强过程管理。

2.申报人通过关注安徽省社科界青年学者协会微信公众号,下载《申报书》。《申报书》一律用电脑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3.申报人须如实填写《申报书》,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课题按撤项处理并通报所在单位。

4.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4年7月3日前,报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4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科研与校企合作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申报材料.zip

科研与校企合作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