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社会培训合作机构的公告

日期:2025-04-01 16:11   来源:继续教育与社会培训学院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进一步提升我校社会服务能力,促进我校社会培训高质量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拟面向芜湖市境内(含区县)公开遴选2-3家社会培训合作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整合优质资源的原则,开展社会培训合作机构遴选工作。

二、申报资质与基本条件

(一)具有教育或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营业执照);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99 号)文件要求,人社部门管理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评级应为B级及以上资质。

(二)具备拓展和联合开展社会培训工作的能力,拥有专业的队伍或技术团队,且具备近三年市、区级连续社会培训服务经验。具备省、市级定点培训机构资质的优先;

(三)建立健全的教务、财务、后勤等各项管理制度。

(四)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管理人员(含负责人1人,学历为本科及以上),提供学历证书及社保证明。

三、申报材料与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且有合作意愿的单位按照以下顺序编制并提交材料:

1、机构基本信息: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信息、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2、资质荣誉:各类资质证书、荣誉证书、信用评级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机构公章;

3、专业能力:专业的队伍或技术团队介绍,能够证明拥有业务拓展和完成相关专业任务的能力;

4、合作项目方案:详细的项目介绍,包括项目目标、内容、形式、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等;过往开展类似项目的案例介绍,包括合作单位、合作时间、合作效果等;

5、其他相关材料:如机构宣传资料、教学设施设备照片等能够证明机构实力和特色的相关材料。

(二)学校根据各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组成审核工作组对申报单位的背景、资质进行核查,对其相关业务能力进行评估,并就合作协议主要条款进行初步协商。

(三)根据核查、考察、评估和合作协议初步协商结果,经学校审议通过并公示无不良反映后,双方签署合作框架协议。

四、申报时间与要求

(一)材料接收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4月18日。

(二)申报材料要求:将申报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同时提供Word版文件,并将word文件和PDF文件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及文件名以申报单位名称命名。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港澳免费资料大全弘商楼218室(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文昌西路24号)。

五、合作范围及特别提醒

社会培训合作应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执行,共同开展各类短中期培训。(培训班学习时长一般三日至两周左右)

(一)合作范围

1、技能证书考前培训

针对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考试要求,双方合作开展考前培训项目,帮助考生提高通过率获取证书,增强就业竞争力。

2、公司企业员工技能培训

针对市场和企业的需求,双方组成联合培训团队,为企业员工提供定制化的培训服务,提升企业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3、行业技能提升培训

针对各行业协会的培训需求,双方发挥各自优势组成培训团队,参与市场竞争,积极承接协会行业内人才技能提升培训任务。

4、政府补贴类培训

针对由我校中标的政府补贴类短期培训,在学校纪检监督下,通过摇号选出当次项目合作单位,签订合作补充协议,明确双方责权,完成培训服务工作。

5、其他各类社会培训

其他有助于个人提升技能、满足不同的职业发展和个人兴趣爱好需求的各类培训活动。

(二)特别提醒

1、在双方正式签订协议之前,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港澳免费资料大全名义开展社会培训宣传及其他相关工作。

2、申报方如有相关人员涉及本校教职员工及其特定关系人的,应在申报前主动示明;

3、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港澳免费资料大全继续教育与社会培训学院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叶老师  0553-5971067

         卜老师  0553-5971186


继续教育与社会培训学院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