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开展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2017年度检查及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12-01 11:04

各系、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2017年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17〕182号)、《港澳免费资料大全关于公布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商职院字〔2017〕36号)等精神,现就做好高水平大学建设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2017年度检查和执行绩效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的项目范围与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范围为《港澳免费资料大全关于公布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商职院字〔2017〕36号)文件中立项的所有项目(见附件1)。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

二、执行绩效数据采集的项目范围与采集内容

开展2017年度执行绩效数据采集的项目为学校承接的《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项目(任务)(见附件2)。项目(任务)的绩效数据分为“必采数据项”“选采数据项”和“自定义数据项”三类。“必采数据项”涵盖任务(项目)绩效评价的核心数据,不得缺填;“选采数据项”涉及任务(项目)绩效评价的辅助数据,可选择性填写;“自定义数据项”主要是任务(项目)绩效评价的特色数据。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项目(任务)的执行情况认真填报,不得漏填。

三、相关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高水平大学建设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进展报告》(见附件3)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言简意赅。

2.各项目负责人于12月15日前,将完成好的进展报告电子版发送到邮箱[email protected],文件名称及邮件主题请按“负责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2017年度进展报告”方式填写。项目进展报告提交只接受邮件发送的方式,不接受QQ传送,每项目只需发送一次邮件,以避免前后混淆。

3.开展2017年度执行绩效数据采集的项目,请项目(任务)负责人,于 12月15日前登录http://jihua.36ve.com/index.php/site/loginS《行动计划》管理平台(登录用户名参见附件2,初始密码为a12345),完成2017年项目(任务)的执行绩效数据填报工作。

4.各系、部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各项目的自查和总结工作。项目不按要求实施年度检查的,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要约谈项目负责人或对项目作撤项处理。

附件:1.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立项名单.pdf

2.《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任务(项目)2017年绩效采集要点及分工.pdf

3.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暨高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docx




高水平大学建设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