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小型修缮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日期:2017-12-19 10:59   来源:后勤与资产理处

各系、部,相关处、室:

为了更好的服务师生,进一步提高修缮工程的计划性和科学性,提高修缮资金的使用效率,经学院基本建设领导小组批准,自2018年始,每年上、下半年各集中申报一次。

现对全院2018年上半年小型修缮工程项目进行集中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按照学院维修改造管理办法的要求,小型修缮工程项目使用资金额度不得超过10万元;

  二、申报维修范围为办公、实训室、教室、宿舍、学生运动场所等;

  三、按照要求填写好申报表格(后勤处网站下载),表格中项目负责人是后期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负责人,各部门要认真选派;

  四、本次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201815日,110日集中进行项目论证。

  五、请各部门认真做好申报工作,逾期未报的非特殊情况下,原则上2018年上半年不再安排修缮计划。

后勤与资产理处

2017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