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和寒假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8-01-18 12:02

各系、部,处、室:

经研究决定,对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工作及寒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级、2017级学生期末考试结束起放假,3月4日返校报到,3月5日正式上课;教职工从1月27日起轮休,3月2日正式上班。

二、2018年1月26日下午,各系(部),处(室)召开本部门全体教职工会议,传达第三次党代会第六次会议暨第八届教代会第九届工代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布置2018年寒假有关工作,提前谋划好部门2018工作要点。

三、教学管理部门要做好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教学计划(授课计划)的修订、制订工作,要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材的征订工作。

四、寒假安排有学生实习的系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各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实习计划实施。要确保实习学生安全。

五、学生管理部门要做好学生离校安全教育工作。

六、招生部门牵头做好2018年分类考试招生宣传工作。

七、后勤管理部门要做好小型项目的维修、维护工作。要做好防大雪等自然灾害措施安排。要划定工程施工区域范围,注意施工安全。

八、保卫部门要对校园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做好防火防盗,封闭门窗,断水断电,消除安全隐患。

九、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做好寒假工作安排。确有需要加班,实行申报审批制度,批准后的书面申请于1月26日前交至组织人事处。

十、要严格执行寒假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保持联络渠道畅通,保障校园安全。若发现重大问题或异常情况,值班人员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并协助妥善处理。寒假24小时值班地点在值班人员办公室。

特此通知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