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2018年清明节假期安排的通知
日期:2018-03-29 09:24 来源:学校办公室
各系、部,处、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精神,2018年清明节假期自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补4月6日(星期五)课程,行政人员正常上班。4月5日(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4月7日(星期六)公休日。
请各部门妥善安排好放假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学校行政值班人员须按原值班时间安排坚守岗位,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度过一个平安的清明节假期。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