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征求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修订意见的通知

日期:2018-05-09 17:05

各系、部:

  根据《关于转发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教人〔2018〕1号)要求,结合学校2018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分解任务,学校将修订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现就公开向各系部、各位教师征求意见,具体通知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7〕3号)和《关于转发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教人〔2018〕1号)规定,本校制定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其标准不得低于教人〔2016〕2号文所规定的条件(见附件)。

  请在提出修订意见时直接说明对教人〔2016〕2号文某一条某一款有何修改建议(应比原表述标准更高);或提出在文中何处增加某个原本没有的条款(表述应准确具体,不用模棱两可的语句)。

  各系、部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本通知传达给每一位教师。各位教师如有修订意见,请直接发送至组织人事处邮箱:[email protected],截止日期为5月25日。

       特此通知

  附件:教人2016年2号文.doc


组织人事处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