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和请销假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8-05-28 14:02   来源:组织人事处

各系、部,处、室:

根据《港澳免费资料大全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商职院字〔2018〕62号)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严格请销假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处、室须组织本单位教职工专题学习《港澳免费资料大全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务必使每一位教职工熟悉文件内容。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各单位教职工严格按照《港澳免费资料大全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执行请销假制度。

三、严格考勤管理。考勤管理按照《港澳免费资料大全考勤管理办法(修订)》(商职院字〔2017〕32号)精神和院长办公会关于星期三下午教师打卡考勤的精神。请各系、部教师周三下午参加系部活动时一律进行打卡考勤,考勤时间为下午2:30以前和4:30以后。

四、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考勤管理、请销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工作,督促本单位教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考勤、请销假管理规定。如若确因特殊情况未打卡,需在未打卡之日起1个月内提交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明确意见的未打卡说明,超过1个月未提交的,视为旷工,不再接受任何说明。

五、严禁弄虚作假。为加强对劳动纪律的监督检查,学校成立由人事、纪检等部门组成的检查小组,将不定期、不定时对各单位遵守劳动纪律等进行随机检查。对考勤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审批负责人附连带责任。

以上有关考勤的通知从2018年6月1日起执行。关于考勤的内容与《港澳免费资料大全考勤管理办法(修订)》(商职院字〔2017〕32号)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未涉及的按《港澳免费资料大全考勤管理办法(修订)》(商职院字〔2017〕32号)执行,有关扣款的规定按《港澳免费资料大全关于印发《港澳免费资料大全绩效工资实施办法(2018年)》的通知》(商职院字〔2018〕36号)执行。

组织人事处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