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对高水平大学项目、省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

日期:2018-06-06 09:12   来源:高水平大学建设办公室   通讯员:赵春宇

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项目、省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和<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任务)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皖教秘高﹝2018﹞56号)(附件1)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高水平大学项目、创新发展行计划项目(任务)以及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决定对上述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范围为《港澳免费资料大全关于公布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商职院字〔2017〕36号)文件中立项的所有项目(附件2)以及省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三)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四)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五)项目经费的落实、管理与使用情况。

    三、检查方式

    采取项目负责人全面自查,学校及省厅抽查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工作安排

    (一)各部门、各项目负责人自查。2018年6月12日前,各部门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认真组织各项目负责人对照任务书(建设方案),对各自承担的项目(任务)进行认真自查,并写出自查报告(格式见附件3),于6月12日前将自查报告签字后报送到高水平大学建设办公室赵春宇老师处,同时上报电子文档。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二)实地检查。学校根据省厅的要求组织对部分项目进行实地抽查,主要是听取项目负责人汇报,查阅建设方案执行、资金管理和使用等相关资料,查看项目实际运行情况。

    (三)工作要求。各项目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在做好自查的基础上,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抽查工作。要根据检查内容准备相关自查材料、汇报材料和相关资料,材料、数据要确保真实。

 


附件1:皖教秘高[2018]56号,关于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项目、省级实习实训基地项目和《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任务)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pdf

附件2: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立项名单.pdf

附件3:项目自查报告.docx

高水平大学建设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