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防灾减灾救灾”专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9-05-08 15:14

各系、部,处、室:

5月12日是我国第11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为增强广大师生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地震自救自护技能能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关系国计民生,要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学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防灾减灾救灾”专题宣传月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提高灾害防治能力  构筑生命安全防线

二、活动时间

5月8日—5月31日

三、活动对象

学校全体师生员工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专题宣传活动

1. 印发地震减灾宣传手册(保卫处)。

2. 开展地震减灾资料、图片及橱窗展示(保卫处)。

3. 组织全校师生“地震减灾”签名活动(保卫处)。

(二)组织一次专题教育活动

1. 各班级组织学生观看地震减灾教育片(保卫处提供资料)、观看地震减灾资料、图片及橱窗(笃学楼北侧橱窗)(各班级)。

2. 各班级组织开展一次“防震减灾宣传”主题班会活动(保卫处提供资料)。

3. 组织开展一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保卫处)。

(三)开展一次安全隐患自查

1. 各系(部)、处(室)要对使用场所认真开展一次安全隐患自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填写《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安全情况检查表》(见附件),确保自查、排查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各系(部)、处(室))。

2. 对消防设施设备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到位(保卫处等)。

(四)开展一次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针对校内物业公司人员开展一次安全知识培训和实地演练(保卫处)。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系(部)、处(室)要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宣传工作的领导,落实专门人员,合理制定计划,并认真组织开展。

(二)做好宣传。各系(部)、处(室)要积极利用传统宣传方式和新媒体积极宣传地震知识,营造防震减灾的良好环境氛围。

(三)及时总结。活动期间要注意收集保存活动影像资料,于5月31日前提交保卫处。以系为单位,将观看地震减灾教育片照片及观看橱窗(JPG格式)、“地震减灾宣传”主题班会材料、地震应急疏散演练1分钟视频;各系(部)、处(室)将《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安全情况检查表》报送学校保卫处(联系人:朱秀珍,联系电话:5971017,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港澳免费资料大全安全情况检查记录表.docx



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