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选拔赴泰汉语教师的通知
日期:2019-08-07 18:45
各系、部、处、室:
为贯彻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提升我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水平,根据我校与泰国职业教育集团签订的语言文化交流中心协议,学校决定向泰国职业教育集团派出汉语教师,开展对外汉语教学。现将派出教师的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数和时间
汉语教师两名;执教时间:2019年11月至2020年9月。
二、选拔标准
面向全校进校3年以上在职教师,择优选拔;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能进行简单的英语交流。
三、生活待遇
根据学校研究决定,派出教师的生活待遇如下:
1、学校除发放工资和津贴(基本工作量)外,另给予每月10000元人民币出国生活补助。对方学校负责我校派出教师的住宿和餐食。
2、派出教师考核和考勤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按照因公派出相关政策报销出国手续和往返差旅费等费用。
四、报名程序
1、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于9月5日之前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同时将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交至组织人事处。
2、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选拔。
3、公示选拔结果。
五、其他事宜
咨询电话:13515533417(叶老师);18356996096(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3-5971261(江老师)
组织人事处
学院办公室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