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报送教师校外进修、培训、交流情况的通知

日期:2019-11-21 10:24

各系、部:

  为做好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报告数据汇总工作,提高数据的准确性,根据历年工作流程,请各系、部根据本部门教师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参加校外进修、培训、交流情况填写《教师校外进修、培训、交流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并于2019年11月25日前交至组织人事处。



  附件:教师校外进修、培训、交流情况一览表.doc





组织人事处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