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提交2019年度综合考核相关材料的通知

日期:2020-03-05 17:54   来源:组织人事处

各系、部、处、室:

根据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和《港澳免费资料大全年度综合考核暂行办法(试行)》(商职院字〔2018〕24号)规定,为做到防疫和工作推进两不误,便于迅速启动2019年度综合考核,在正式下发考核通知前,请各系、部、处、室做好以下工作:

1.各系部、各处室成立本部门考核工作组,各系部考核工作组原则上为5至7人;各处室考核工作组原则上为3至5人,人数少于3人的部门,从与本部门工作相关其他部门人员中抽调。

2.各系部、各处室制定本部门的考核实施细则。各行政处室根据《年度综合考核暂行办法(试行)》分别对应附表三、附表四中教学系部、职能处室指标制定相应的考核评分细则(部分难以定量指标可写明评分方法)。

3.各中层干部撰写个人述职报告。个人述职报告撰写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2019年度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所作出的突出贡献和所取得的突出业绩成果。

4.全体教职工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9年度考核登记表》(教职工填写“个人信息”和“本人总结”部分)。

除中层干部个人述职报告和本部门考核实施细则本次提交外,其他材料待正式通知下发后按照要求报送。2020年3月11日前,个人述职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部门考核实施细则(纸质加盖公章)交至组织人事处。

附件材料请登陆电子政务系统查看下载。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