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0-04-13 15:04

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2020年4月15日是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工作要求,为推动国家安全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20〕20号)精神,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我校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二、活动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紧紧围绕防范化解校园重大安全风险工作任务,紧密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突出形势任务,深入宣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理念立场,突出公共卫生安全、生物安全等宣传教育内容,落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线上线下结合,减少人员聚集,实现疫情防控和国家安全宣传教育两手抓、双促进。

三、活动时间

2020年4月13日—4月18日

四、活动形式

1. 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组织广大师生员工在中国大学生在线、易班、国家开放大学网站及有关在线教育平台,错峰错时组织观看学习“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高校公共课”;组织登录安徽教育网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专栏(http://jyt.ah.gov.cn/pc/zhuanti2020/2020anquanri/)学习《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收看相关视频宣传资料。

2. 各系党总支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展“深入认识公共卫生安全,增强国家安全意识”主题“云”班会、在线党团活动等活动。

3. 各系党总支组织广大师生参与创作公共卫生安全、国家安全主题微视频、音频、图解、微动漫等新媒体产品,通过新媒体平台积极转发国家安全知识、微影视作品。

4. 各系党总支在动员广大师生参与上述活动的基础上,可自行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力求形成全员参与的生动局面,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活动要求

1. 高度重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的重大意义,坚持正面、广泛、深入宣传,加强主动、准确、有效引导,着力增强活动的针对性、生动性、时效性,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阶段性特点,精心设计,统筹安排、广泛动员,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

2. 注重特色。各部门结合实际,围绕主题,创新方式方法,丰富形式,拓展载体,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开展情况及时向宣传部供稿。

3. 突出实效。通过开展一系列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打造强大宣传声势和影响力,让广大师生牢记国家安全,入脑入心。各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将活动资料(文字、图片、截屏)发送至保卫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宣传统战部  保卫处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