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开展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审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5-09 11:37   来源:组织人事处

各相关人员: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决定对我校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情况开展年度审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享受我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

二、审核时间:

每年51日至630日。

三、审核地点:

现场审核地点:组织人事处人事科(弘商楼216室),联系电话:0553-597276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上审核:如确因某种原因无法到现场审核人员,可根据网上审核程序采用网上审核方式。

四、审核程序:

1、现场审核程序: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本人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组织人事处现场审核,填写《港澳免费资料大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表》,或委托家属携带上述审核材料及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本人生活照(手机拍摄即可)至组织人事处人事科审核,照片要求:照片须是本人手持本年度5-6月报纸或日历合影,且能清晰显示报纸、日历日期和本人五官。

2、网上审核程序:通过向组织人事处工作邮箱发送《港澳免费资料大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表》、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生活照(照片要求同上)和户口本、身份证照片方式审核。

五、其他注意事项:

如享受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超过16周岁且是在校学生的,还需提供就读证明(内容包括:现所在学校、班级等,需盖学校公章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审核结果运用:

审核通过后,将继续按月发放下一年度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不再符合学校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时终止);对于未按时参加审核或审核不通过者将从当年71日起停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组织人事处

202058

附件:

港澳免费资料大全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核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