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和暑期轮休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日期:2020-07-14 17:37

各系、部,处、室:

为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工作,妥善安排教职工的暑期轮休,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时间安排

1. 7月22日起进入暑期,各单位教职员工在完成本学期教学、科研和管理任务后,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安排轮休,轮休时间为7月22日-8月25日,8月26日起开始正常上班。

2. 7月21日上午9:30在录播教室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布置期末结束和暑期轮休工作;各系部、处室在学期结束前召开本单位全体教职工会议,传达期末结束工作会议精神,布置本单位有关工作。

3. 下学期学生返校报到及上课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和上级要求确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学期结束相关工作安排

1. 教务处、各系部要妥善安排好学期结束的各项教学工作,提前做好下学期开学、补考等各项准备工作。

2. 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和各系部要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工作。

3. 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要在学期结束前对校园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暑期长时间不使用的场所要封闭门窗,断水断电。

三、暑期轮休相关工作安排

1. 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等部门要按照学校《关于推进两级管理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及相关讨论会的反馈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两级管理改革工作。

2. 双高办要根据“双高计划”建设方案,按月推进“双高计划”项目和任务,特别是要加快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3. 诊改办要进一步加大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的推进力度,为迎接复核作好准备。

4. 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校企合作处要统筹做好2020年安徽省高职院校教学能力大赛承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备赛、普通专升本联合培养、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和学生暑期实习的工作安排。

5. 教务处、科研处和各系部要积极发动广大教师充分利用暑期轮休时间开展教学备课、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工作。

6. 组织人事处、教务处、校企合作处及相关系部要做好暑期教师企业实践、国培、省培和相关培训的组织和新进教师岗前培训等工作。

7. 招生就业处要牵头做好招生宣传、咨询值班、录取、毕业生就业派遣等工作。

8. 学生工作处要有效掌握学生行程轨迹,加强学生人文关怀和心理健康服务,对受疫情影响的困难家庭学生进行暑期资助走访。

9. 后勤管理处要做好综合实习实训中心项目施工和学校其他区域维修改造、餐食供应和其他生活服务保障以及暑期防汛工作,审计部门要加强相关项目的跟踪审计。

10. 保卫处要做好校园封闭化管理、暑期防火防盗、防雷防电等灾害防范和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11. 疫情防控办要统筹协调加强暑期疫情防控管理,更新完善疫情防控制度体系,严格校园防控和师生居家防控要求。

12. 严格执行学校值班(含疫情防控值班)制度,每天(含节假日)值班人员要24小时在岗,发现重大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带班领导并妥善处理。

特此通知


港澳免费资料大全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