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组织实施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7-17 18:11   来源:组织人事处   通讯员:刘学玲

各系、部,处、室:

为支持国际中文教育发展,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受教育部委托,组织实施向海外教育机构公派教师项目。根据中心《关于组织实施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语言中心﹝2020﹞2号)要求,现将我校公派教师选拔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2020年度国家公派教师和孔子学院中方教师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20年8月起,任期一般为2学年。

国家公派教师岗位和孔子学院教师岗位由教师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填报。

二、人员条件

1. 热爱国际中文教育,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

2. 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的在职教师。

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

4. 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5.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7. 持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申请人在报名时未持有证书的,在赴任前应获得证书。

8. 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三、申报程序

1. 申请出国任教的教师个人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不予受理)。申请人登录http: //kzxyshizi. hanban. org进行网上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附件3)。

2.申请人请于7月22日前将下载打印并签字的纸质版《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国际汉语教师证书、普通话证书、外语证书等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提交至组织人事处215办公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3.组织人事处根据申请人材料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要求办理完校内手续后提交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审核后推荐给“中心”师资处。

附件1: 2020年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岗位需求表.pdf

附件2:2020年孔子学院(课堂)中方教师岗位需求表.pdf

附件3: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docx



组织人事处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