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调整和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6-27 15:45   来源:财务处   通讯员:李金传

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厅预算工作安排,现将2017年预算调整和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预算调整工作

  1、调整范围:各单位预算可调整范围指年初安排的未形成支出的预算,调整仅在项目可用额度内进行调整,不能跨项目调整。各单位可以通过“财务信息综合平台-综合查询-项目账务-项目指标查询”模块查阅。

  2、归口报送:为保证预算调整的一致性,调整预算编报实行归口管理。属于部门管理的经费由使用部门报送,教科研及人才项目经费由归口管理部门集中报送。

  3、调整要求:各部门在6月30日前,将2017年预算调整表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财务处预算科(弘商楼313室),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为“部门名称+2017预算调整”)。

  二、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申报工作

  项目支出预算是指为保障专项活动顺利开展而安排的支出预算,内容具有专业性、特定性和阶段性特点。申报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工作计划和任务,编足、编实2018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此次未申报的项目原则上2018年度支出预算将不再安排。

  1、申报基本要求:项目支出预算申报需提供经专家同意立项的论证报告,其中新建基本建设项目应取得发改部门同意立项建设的批复。

  2、省级政采编报:项目支出预算安排中支出内容达到以下标准的应当编报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表。

  一是工程类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上;二是货物类项目支出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三是服务类支出预算金额在20万元以上。

  3、申报具体要求:

  申报单位应在9月12日前将填写完整的“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表”,经分管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送至财务处预算科,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为“部门名称+2018预算申报”);达到省采标准的,需同时报送“2018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表”。

  特此通知

  附件(内含三张表).xlsx

  财务处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