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7-06-19 15:53

各系: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语函[2017]32号)文件要求,下半年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将于11月4日至5日举办,现就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和考试对象

  考试地点为我省唯一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考点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试对象为高中阶段以上(含)各类学校全日制母语非汉语的少数民族在校学生(一般应为毕业年级学生)。学生自愿参加,免收报名及考试费用,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到考点参加考试。

  二、报名要求

  各系根据本系少数民族学生需求,统计本系下半年参加民族汉考学生数,填写《2017年民族汉考下半年考试计划统计表》(附件2),于2017年6月26日前报实验实训中心黄飞老师处。 

  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下半年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语函[2017]32号)

     2.2017年民族汉考下半年考试计划统计表

实验实训中心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