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编制2016年度科研项目结项奖励分配表的通告
日期:2017-03-20 14:47 来源:科研处 通讯员:许鹏
请集体项目(科研项目结项)的项目主持人编制具体奖励分配表(见附表格式,要有相关人员亲笔签字),并于3月31日前将纸质表报弘商楼405科研处办公室,电子表同时发送到科研处邮箱:[email protected]。未报送奖励分配表的项目奖励将全部打入项目主持人账户。
联系人:杨欣 许鹏
联系电话:5972770
科研处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