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中抽查教学资料的通知

日期:2020-11-09 17:27

各教学院、部: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在每位任课教师自评,院、部检查的基础上,随机抽取全校任课教师的1/6进行期中检查,为做好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抽查教师的具体名单由督导室于11月12日前通知到各院、部教学秘书,由各院、部通知到本人。

二、检查的内容

1.本学期授课计划执行情况;

2.备课笔记、教案(或单元设计)、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

3.听课记录(按照学校规定每学期听课要求的1/2);

4.课程考核计划及期中考核资料:

5. 学期学生成绩考核情况。

三、送交和取回资料的时间

1.送交时间:11月19日(周四)17时前由各院、部集中交到教学督导室。

2.取回时间:11月30日(周一)。

四、注意事项

1.期中教学抽查是在教研室和院、部检查的基础上进行的,请各院、部和教研室认真写好检查评价意见。

2. 被抽查教师中,见习期教师必须提交手写的备课笔记和教案(单元设计可以提交电子稿)。

3.被抽查教师的作业布置、批改情况,每个教学班提交5位同学的作业(纸质或电子)。电子作业应当有可以核查布置和批改情况的证明材料。

4.依据《课程考核计划表》规定的期中考核方式,提交不少于任课班级1/3学生的期中考核原始资料(含试卷等)。

5.《期中教学检查表》、课程标准、授课计划、课程考核表、学期学生成绩横表提交纸质材料。

6.所有材料均以被抽查教师逐一装资料袋,并在资料袋封面附材料目录。

7.对于担任一门以上课程的教师,只需提交有代表性的一门课程的整套教学资料。

8.有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第十周)。  


教学督导室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