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申报2021年度攻读学历学位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0-12-07 09:21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港澳免费资料大全关于印发<教职工攻读学历学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商职院字〔2019〕120号),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教职工攻读学历学位管理,现就申报2021年度攻读学历学位报考计划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攻读条件和申报审批程序

见《港澳免费资料大全关于印发<教职工攻读学历学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商职院字〔2019〕120号)(附件1)。

二、材料提交要求

请符合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并拟于2021学年度参加学历学位考试的教职工向所属二级院、部递交《教职工攻读学历学位申请表》(见附件2),各二级院、部于2020年12月16日前将经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的《2021年度教职工攻读学历学位计划申报表》(见附件3)及《教职工攻读学历学位申请表》(附件2)报送组织人事处。


附件1:商职院字〔2019〕120号港澳免费资料大全关于印发《教职工攻读学历学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教职工攻读学历学位申请表.doc

附件3:2021年度教职工攻读学历学位计划申报表.doc


组织人事处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