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报送教师校外进修、培训、交流情况的通知

日期:2020-12-10 11:22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做好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报告数据汇总工作,提高数据的准确性,根据历年工作流程,请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本部门教师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参加校外进修、培训、交流情况填写《教师校外进修、培训、交流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并于2020年12月11日前交至组织人事处。


附件:教师校外进修、培训、交流情况一览表.doc


组织人事处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