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1-07 11:05

各二级教学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4号),现就我校2021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本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共有三类,分别是: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访学研修项目;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一) 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

1、申请人应是高校校级(含)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专业带头人;

2、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创新性成果;

3、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项目需进一步开展延伸研究,且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清晰,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同时,在下列情形中有1至2项需要资助:

(1)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2)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主编高职高专特色教材;

(3)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技术成果推广,预期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开展专利申请等。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 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访学研修项目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具有硕士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5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和3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3、近3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以及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

4、研修计划有相关教研、科研项目为依托,且所依托的教研、科研项目符合高校重点学科建设、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需求,或是高教改革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研修预期可取得创新性成果。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

1、热爱祖国,治学严谨,遵守学术规范,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具有在高校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5年以上经历;具备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硕士以上学位;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近5年在教学改革、科研教研、学术发展等方面取得良好成绩;

4、在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产学研结合以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等方面,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研究目标明确、研究路线清晰,预期取得创新性成果。同时,在下列情形中有1至2项需要资助:

(1)承办或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学术交流与教研、教改活动;

(2)出版学术专著、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主编特色教材;

(3)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技术成果推广,预期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开展专利申请等。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请人只能选择任一类项目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已获得上述项目支持的,同类项目不得再次申报;已获得过上述项目支持,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二)分项目材料报送要求:

本次申报材料均提供电子材料,不受理纸质材料。

1、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申报人需填写《高校学科(专业)拔尖人才学术资助项目申请表》(word版),并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word版,所有附件材料扫描后放在一个word里面)。上报材料按“姓名+申报项目”的格式命名。

2、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研修项目:申报人需填写《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研修项目申请表》(word版),并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word版,所有附件材料扫描后放在一个word里面)。上报材料按“姓名+申报项目”的格式命名。

3、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报人需填写《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请表》(word版),并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word版,所有附件材料扫描后放在一个word里面)。上报材料按“姓名+申报项目”的格式命名。

(三)各二级教学单位应根据专业建设情况和申报人工作表现,进行严格把关。

(四)各二级教学单位请于2020年1月13日中午12点前将所有申报材料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除教师个人申报材料外,另须提交三个类别项目的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盖印版一份,逾期不再受理,组织人事处将于1月14日组织专家评审。组织人事处不接受教师个人申报材料。

联系人:郑晓明、江芳

咨询电话:0553-5971010、0553-5971261



附件:2021年度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培育项目表格下载(含填表说明).rar




                                组织人事处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