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做好教职工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1-19 16:01   来源:组织人事处

各院部、处室:

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保障我教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寒假常态化疫情防控和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准备工作的通知》和芜疫防六稳指《关于印发近期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学校2021寒假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要积极响应芜湖市号召,带头留在芜湖市过春节,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参加规模性聚会、聚餐和聚集性活动,不外出旅游,家庭聚会原则上控制在10人以下,严禁前往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误入或误经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在返回芜湖前向所在社区和学校报告,并一律实施14+7天”集中隔离管理。

二、教职工外出报批。寒假期间教职工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离开本市,确需离开本市的要提前报批。其中,离开芜湖市去本省其他地区的须提前向所在部门报批;离开芜湖市去省外低风险地区的,须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并向组织人事处备案。

三、教职工返芜报批。教职工从本省其他地区返回芜湖市的须提前向所在部门报批;从省外低风险地区返回芜湖市的须提前向所在部门报批并向组织人事处备案,并根据芜湖市最新防疫要求,与社区或地方疾控部门联系,严格落实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

四、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工作。学校从125日开始启用原“教职工疫情填报”平台,加强教职工寒假期间健康监控,实时掌握教职工所在地、健康状况以及有无“密接”情况等信息。健康检测平台开通后,教职工必须每日上午11点前主动开展网报,各二级单位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网报情况的督促和检查,每日上午11点半前完成网报中的异常问题处理。

五、寒假期间到校工作的教职工,要通过“教职工疫情填报”平台做好备案管理(在平台中上报“在校”),并实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注意做好上下班途中的自我防护。

六、做好异常情况报告和应急处置。教职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或其他身体不适的,要及时上报社区和学校,联系属地疾控部门,根据疾控部门要求采取居家观察、就医排查或隔离等措施,并实时向学校报告后期进展情况。

七、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责任,做到思想不松、机制不变、力度不减,继续加强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我校广大教职工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

备注:本通知是根据省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如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发生变化,将及时予以更新,请广大教职工密切关注。

学校新冠疫情防控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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