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假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4-01 14:09

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

根据学校清明放假安排的通知,2021年清明放假安排自2021年4月3日-5日放假,共3天。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假期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假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1. 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多种方式向师生宣传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溺水、防骗、防意外伤害等方面的安全常识。

2. 放假期间,倡导学生原则上“非必要不离校”,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要切实掌握好学生放假期间的去向,如需离开校园需履行报备手续,做好个人防护,强化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

3.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对假期留校学生的教育管理。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关心学生,及时处理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排查化解矛盾隐患。严禁在宿舍留宿他人,严禁在宿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明火,严禁酗酒,严禁将易燃、易爆及毒害物品带入学生宿舍。学生离开宿舍时,贵重物品应妥善放置,关好门窗,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做好部门所属区域安全隐患排查与管理

1. 各部门在清明放寒假前,对部门所属区域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防火、防盗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处置,对不能处置的及时上报保卫处。人员离开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妥善保管好本部门的贵重物品,私人物品带离办公场所。保卫处将在节假前对重点安全防范部门和部位进行检查。

2. 各部门要对所属的校园内对外租赁业务网点(超市、快递点、售货机、洗衣机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重点排查消防隐患,并通知经营户假期如不营业,要切断室内用电器的电源,现金、电脑等贵重物品不得存放在门面内,财物安全责任自负。

三、加强假期校园安全管理

1. 保卫处督促安保公司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要求,加强假期门卫及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清明假期校园实施半封闭管理,进出校园人员要严格执行出入校园管理规定,未经允许外来人员、车辆禁止进入校园。

2. 保卫处督促安保公司加强校园安全巡查,重点检查学生宿舍、食堂等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情况,严防发生攀爬入室盗窃、溜门入室盗窃等案件,杜绝安全事故隐患。

四、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学校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值班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如遇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必须及时上报,并迅速响应协助妥善处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祝全校师生假日安康、平安愉快!

                                                         学校综治办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