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专业(群)带头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6-10 10:10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专业建设水平,根据《港澳免费资料大全关于印发<专业(群)带头人管理办法>的通知》(商职院字〔2021〕75 号)的要求,现开展专业(群)带头人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群带头人由学校统一认定,不再另行遴选。省级及以上专业群建设项目的主持人直接认定为相应专业群带头人(每个专业群限1名)。被认定的专业群带头人提交《港澳免费资料大全专业(群)带头人目标任务书》(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专业带头人遴选

专业带头人遴选分为专家型专业带头人遴选和教学型专业带头人遴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在我校现有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能对本专业的建设和发展起到带头和引领作用的创新开拓型人才。

(二)遴选专业范围及数量

遴选专业:学校现有招生专业。

数量:每个专业一般设1名专家型专业带头人和 1 名教学型专业带头人。如无合适人选,宁缺毋滥。

(三)报名条件

申报条件按照《专业(群)带头人管理办法》(附件1)中的遴选条件执行。

(四)遴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遴选条件的在岗教师需填写并向所在学院提交《港澳免费资料大全专业(群)带头人目标任务书》(见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推荐。二级教学单位对专业带头人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定,结合日常掌握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组织人事处。

3、组织人事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4、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正式聘任。

三、有关说明

1、专业(群)带头人聘期为3年,3 年期满后组织重新选拔。考核方式为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

2、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申请人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工作目标任务书电子版及相关的佐证材料(扫描后放在一个word中)电子版交至所属二级教学单位,各二级教学单位2021年6月25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报人材料word电子档、汇总表word电子档发至[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港澳免费资料大全专业(群)带头人管理办法.pdf

附件2:港澳免费资料大全专业(群)带头人目标任务书.doc

附件3:港澳免费资料大全专业(群)带头人遴选汇总表.doc





组织人事处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