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开展第一批赴海外攻读博士学历学位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6-21 15:48

各二级教学单位,各处、室:

为做好国际化师资培养,拓宽教师国际化视野,提升开展国际化教学以及科研社会服务能力,服务学校“双高计划”建设,为开展职业教育本科试点储备高层次人才,学校决定送优秀教师赴海外攻读博士学历学位,现就第一批赴海外攻读博士学历学位人员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学校,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师德师风良好,工作表现突出。

2.拥有硕士学位,硕士毕业后在校工作满两年。

3.专业基础好、教科研能力较强,教学科研任务完成情况良好,具备较大的发展潜力。

4.外语水平较好,具备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或海外高校所要求的外语水平。

5.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完成海外学习。

二、选送攻读方式

学校与相关海外高校签订博士人才培养协议,集中选送赴海外留学;或教师本人联系海外高校,获拟留学院校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后,向学校申请予以资助扶持。

三、遴选程序和要求

赴海外攻读博士学位人选采取个人申请,所在部门同意、所属二级教学单位推荐(含行政兼课人员)、组织人事处审核、学校研究审批的程序进行遴选。专职行政人员由其所在部门直接推荐。

学校第一批赴海外攻读博士学历学位人员计划见附件1,供各二级教学单位、各部门参考,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须根据学校专业发展与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情况进行推荐,超出参考计划推荐的须作出书面说明并作出排序。

申请人个人填写《第一批选送赴海外攻读博士学历学位申请表》(附件2),各二级教学单位、各部门于6月25日前将《第一批选送赴海外攻读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附件3)和超计划推荐说明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第一批选送赴海外攻读博士学历学位申请表》、《第一批选送赴海外攻读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和超计划推荐说明纸质盖章版提交至组织人事处。

学校在保证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第一批选送赴海外攻读博士学历学位将优先选送重点专业(群)以及优先支持发展专业教师,特别是优先选送在“双高计划”建设和学校发展中承担重要任务、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赴海外攻读博士学位。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一批选送赴海外攻读博士学历学位计划表.doc

附件2:第一批选送赴海外攻读博士学历学位申请表.doc

附件3:第一批选送赴海外攻读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名单汇总表.doc






组织人事处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