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开展校内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验收的通知

日期:2021-07-07 14:16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 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教育部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23号)要求,不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学校党委在校内开展了新时代学校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培育创建工作。经各基层党组织申请,学校组织评审、党委研究,首批培育创建2个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3个党建工作样板党支部,创建周期一年(2020年7月-2021年7月)。根据学校有关要求,现就开展校内首批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培育创建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首批校内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以下简称“双创”工作)2个标杆院系(信息与人工智能学院党总支、电子商务学院党总支)、3个样板支部(会计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艺术设计学院新教师第一党支部、艺术设计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

二、验收内容

1.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照《新时代高校党建“双创” 工作重点任务指南》列出的指标和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开展对标自查。其中,标杆院系重点围绕实现“五个到位”,样板支部重点围绕实现“七个有力”。

2.重要举措落实情况。重点从体制机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资源投入、硬件设施、经费支持,申报时提出的有关创新思路、建设措施等三个方面进行总结。

3.辐射作用发挥情况。重点从典型经验凝练、宣传平台建设及影响力、有关成果资料汇编、专题片视频制作等四个方面进行总结。

三、验收步骤

1.对标自查总结。各创建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总结(围绕验收内容总结归纳,可附支撑材料),并于2021年7月16日前将总结(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学校组织人事处。

2.提交一份1500字左右的创建工作特色案例(可附照片2-3 张)。

3.组织审查验收。组织人事处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创建情况进行检查,确定验收结果。结果分三类:(1)通过验收。创建工作全面取得显著成效,充分发挥党建示范创建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2)暂缓通过。创建工作取得一定进展,暂未完成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通过延长半年建设期能够完成任务。(3)不予通过。创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重点任务推进不力,与申报时提出的创建目标存在较大差距,延长半年建设期不可能完成任务;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建设期内发生了负面清单明确的一票否决事项等。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创建单位要高度重视“双创”工作验收,严格落实验收标准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验收质量和进度。各创建单位要以此为契机,深入总结经验,及时整改问题,巩固建设成果,强化品牌塑造,提升示范成效,推动本单位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为开展第三批新时代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和样板支部创建做好准备。

2.严把质量,真验实收。通过验收的单位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暂缓通过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找准问题根源,加强工作整改,力争高质高效地实现创建目标,经半年延长建设期后,接受二次验收。最终验收未通过的单位将予以撤项。

3.宣传推广,提升影响。总结宣传展示、推广运用“双创”工作的好经验好办法,推进第二批校内“双创”建设工作。

                                             

                                           组织人事处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