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8-26 13:46

各处、室、二级学院: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校全体教职员工齐心协力,共克时艰,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为进一步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推动学校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先进集体两个,先进个人若干名;先进个人每个单位原则上推荐1-2名(包括社会服务企业);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可不受指标限制,单独报送。

二、评选条件

(一)抗疫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在疫情防控期间,班子成员身先士卒,冲锋在前,单位教职工广泛参与一线防控工作;充分发挥本单位职能,在值班值守、线上教学、人员排查、物资保障、科普宣传、心理疏导、应急处置、后勤服务、志愿服务、疫苗接种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

(二)抗疫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在疫情防控中,不畏艰险、挺身而出、冲锋在前、迎难而上;为疫情防控奉献爱心,贡献突出;忠于职守,在本职岗位上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出重要贡献。

三、评选程序

各推荐单位要做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有关部门联评产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照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出来。

2.参评集体或个人认真填写《抗疫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或《抗疫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后),并分别附先进事迹材料。

3.报送时间:2021年9月1日(周三)前,纸质版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统一报后勤管理处涂云杰老师处,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以所属单位为文件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联系人:涂云杰 联系电话:18905530117。

附件1:港澳免费资料大全抗疫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docx


附件2:港澳免费资料大全抗疫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x


港澳免费资料大全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