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公告

关于拟推荐申报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公示

日期:2021-11-18 11:07   来源:教务处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126号)和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相关管理办法,目前我校已完成2021年度安徽省高等学校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校内评审推荐工作,现就评审结果在电子政务系统向全校进行公示(附件),公示期限为:2021年11月18日至11月20日17:00。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信、来访,学校对署名的意见和反映将负责调查。提倡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于对所反映情况作调查了解和及时回复。

教务处联系方式:0553-5971012,0553-5971192,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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