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用校内转岗形式公开遴选专任教师的通知
日期:2021-12-23 10:31
根据相关二级教学单位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和《港澳免费资料大全教职工校内转岗暂行规定》(商职院字〔2021〕127号)精神,经学校会议研究同意,拟采用校内转岗形式面向全校非专任教师岗教职工公开遴选4名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岗位 | 岗位数 | 专业要求 | 备注 |
金融科技学院专任教师 | 1 | 经济学/管理学/计算机/信息工程等相关相近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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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任教师 | 3 | 哲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历史学等与思政课教学相同或相近专业 | 须为思政课行政兼课教师 |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教职工须在原岗位工作满6年方可申请转岗,采用思政课教师和专职辅导员专用编制招录的人员须在原岗位工作满10年方可申请转岗。转岗人员转岗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优秀及以上等次1次及以上。除基本条件外,申请人还须满足以下转入专任教师岗位的条件。
(二)转入专任教师岗位的条件
1.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申请人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具有与拟转入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术背景。
3.申请人还须具备经组织人事部门会同教务、科研等部门考核通过的行政兼课资格,且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其中良好及以上等次须1次及以上。
4.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的人员,经用人二级教学单位同意,可以不通过教师职业素质与能力测试,在二级教学单位当年转岗额度内直接安排转岗:
(1)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按照专任教师职称评审条件评聘的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遴选程序
1.报名方式和时间。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于2021年12月27日前填写《港澳免费资料大全校内转岗申请表》(见附件),由现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将申请表送至组织人事处(弘商楼二楼216室),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组织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结果反馈给用人单位和申请人本人。
3.组织选聘。由用人单位会同组织人事处、教务处、科研与校企合作处、质量保障处等职能部门组织教师职业素质与能力测试,考核材料和考核结果上报组织人事处。
4.审批。组织人事处将选聘相关材料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5.办理转岗手续。组织人事处根据院长办公会研究结果,办理具体转岗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港澳免费资料大全教职工校内转岗暂行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弘商楼二楼216室
联系人:汪老师 田老师
联系电话:0553-5972766
组织人事处
2021年12月23日